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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05.21 06:03

相關法條

發文字號: 最高法院 28年上字第 3184 號
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81 年 05 月 16 日) 非現行
第 247 條
損壞、遺棄、污辱或盜取屍體者,處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損壞、遺棄或盜取遺骨、遺髮、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24 年 01 月 01 日) 非現行
第 247 條
損壞、遺棄、污辱或盜取屍體者,處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損壞、遺棄或盜取遺骨、遺髮、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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